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葫芦岛第二十二加油站占地面积约3279㎡,设有埋地卧式钢造油罐(单层)4座,站房1座(内置挂壁式配电柜),罩棚1座,4台税控自吸式加油机(一台停用),工艺管路和动力照明系统,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,视频监控系统,以及实体围墙等。该加油站本有效期内,站内表设备设施、建(构)筑物未产生变动。
该站的4座油罐中:2座30m?车用乙醇汽油罐(一座停用),2座30m?柴油罐。凭据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》(GB50156-2012,2014年版)(以下称《规范》)第3.0.9条关于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划定,其油罐总容积为60m?(柴油折半计入),属三级加油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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